确认识土壤,合理利用多种土壤资源的重要环节,可为改造土壤,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业生产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三)我国现行土壤分类的系统分类原则
1. 发生学原则
土壤是独立的历史自然体,土壤分类要综合分析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和土壤属性,以成土条件为前提,成土过程为基础,土壤属性为依据,其中土壤属性集中反映为不同土壤单元的诊断层次和诊断特征,以其作为土壤分类的依据,可以体现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和土壤属性的综合分析。
2. 统一性原则
土壤是统一的整体。耕作土壤是在自然土壤基础上,经过垦殖、耕作、改良、培肥而形成的,土壤分类应把耕作土壤与自然土壤纳入统一分类系统。
3. 规程化原则
为确保土壤普查同级成果及逐级成果间的可比性和可汇总性,土壤分类系统坚持规程化。
二、我国现行土壤分类系统
我国现行土壤分类系统,是在 1992 年汇总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撰《中国土壤》时而拟定的《中国土壤分类系统》。此系统共设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七级分类单元,其中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属高级分类单元,土属为中级分类单元,土种为基层分类的基本单元,以土类、土种最为重要。
(一)土纲
土纲为最高级土壤分类级别,反映了土壤不同发育阶段中,土壤物质移动累积所引起的重大属性的差异,是土壤重大属性的差异和土类属性的共性的归纳和概括。
(二)亚纲
亚纲是在同一土纲中,根据土壤形成的水热条件和岩性及盐碱的重大差异来划分。
(三)土类
土类是高级分类的基本单元。它是在一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下独特的成土过程及其相适应的土壤属性的一群土壤。每一类土壤均要求: 1. 具有一定的特征土层或其组合; 2. 具有一定的生态条件和地理分布区域; 3. 具有一定的成土过程和物质迁移的地球化学规律; 4. 具有一定的理化属性和肥力特征及改良利用方向。
(四)亚类
亚类是土类范围内的进一步细分,反映主导成土过程以外其他附加的成土过程。
(五)土属
土属为中级分类单元。主要根据成土母质的成因、岩性及区域水分条件等地方性因素的差异进行划分。
(六)土种
土种是土壤基层分类的基本单元。它处于一定的景观部位,是具有相似土体构型的一群土壤。同一土种要求: 1. 景观特征、地形部位、水热条件相同; 2. 母质类型相同; 3. 土体构型一致; 4. 生产性和生产潜力相似,而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短期内不会改变。
(七)变种
是土种的辅助分类单元,是根据土种范围内由于耕层或表层性状的差异进行划分,如根据表层耕性、质地、有机质质量分数和耕层厚度等进行划分。 |